公务法:九项基本义务十六项纪律将规范公务员行为

2007-04-30    互联网     评论:0条 进入 论坛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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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在新闻发布会上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和人事部副部长、公务员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侯建良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
     李飞说,公务员法着重在五个方面做了规定:

     第二个方面,规定了公务员的纪律,在法律当中规定了十六项纪律。如果违反纪律,要给予处分,规定了六种处分形式,处分期间对他享受一些晋升、工资待遇方面有限制。


    第三个方面,规定了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制度。通常老百姓说的,我们对公务员要进行问责制,因为领导成员的权利、职责涉及到对社会管理、公共利益,所以如果失职,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,就要引咎辞职。如果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,如果自己不辞职,还可以撤职。


  再有一个方面,就是规定了公务员的辞退制度。过去是自愿辞职,再有就是给予处分、开除。但也有这样的公务员,平时不努力工作,大错没有,小错不断,给处分又够不上,但占的位置又不干活,耽误了工作。按照法律规定,就可以辞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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